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第五届科博会期间会展中心区域禁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通告
为维护第五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期间会展中心区域空中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最大起飞重量大于0.25千克(含0.25千克),并从事非军事、警务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二、科博会期间(2017年9月7日至9月9日),会展中心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利用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三、科博会期间,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绵阳民航管理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科博会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管理,并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杜绝违规飞行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惩。
五、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并严格遵守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绵阳民航管理局电话:0816-6357579。
特此通告。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