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驴友被困了!
这次地点是在卧龙,经过6天5夜的救援后,3名驴友最终脱险!
事情还得从10月5日说起——
当天下午,汶川县卧龙特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求助,3名驴友在准备穿越卧龙时被困卧龙核心无人区,一名女子出现身体不适,通过卫星电话报警原地待援。随后,包括民警、民兵、医务人员的16名救援队进山搜救。因为被困处位于海拔约4000米的原始森林中,救援队只能徒步进山。7日,救援队找到被困驴友。【详细】
因其中一名被困驴友高反严重,无法原地翻山折返,救援队只能带着被困人员从更为艰险的银厂沟方向撤离。此时,救援队所带干粮也所剩无几。10日下午4时30分,救援队和被困驴友出山。
救援成功,让人松了一口气。可是在这紧张的六天五夜中,救援队因为只准备了三天干粮,曾一度挖野菜、野菌充饥。
汶川县卧龙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麒麟说,此事发生后,暂未查到被困驴友的登记备案,如果不备案就进入无人区属于违规穿越。
★成功获救很简单?别以为谁都这么幸运!
又是违规穿越?!
在卧龙事件之前,已经有不少类似新闻了——
游客玉龙雪山迷路,40余警力连夜搜寻11小时成功救出;4女子爬北京最高峰灵山迷路,消防人员连夜搜救成功救援;20名学生爬房山区百花山迷路民警救援,数小时后学生自行下山……
庆幸的是他们都成功获救,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幸运。
根据中国登山协会发布的《2013年中国大陆山难报告书》,1957年到2000年户外运动山难遇难33人,而2001年至2013年则增长至313人。
★再不疯狂就老了 可谁为你的疯狂买单?
有句流传甚广的话叫“再不疯狂就老了”,用以形容那些用生命去探险的驴友再合适不过了。一些所谓的驴友,根本就是初哥,户外运动技能不足、自救能力不强、事先准备不充分等,网络召集、临时起意、说走就走,一群人就凑到一块,随便穿越禁区,相当任性、儿戏。不管驴友对自己行为如何粉饰,都掩盖不了其荒谬性。
其一,对自己不负责。探险存在风险,所以要求探险者拥有足够经验,并做足准备功夫,将风险降到最低,一些驴友无视风险、以身试险,就是对自己不负责;
其二,对规则不尊重。许多危险地区都竖起禁入标志,防范危险发生,一些驴友视禁令如无物,就是对规则的不尊重,受到惩罚实属必然。
其三,对公共秩序与自然生态不珍惜。驴友在禁区里乱窜,对自然生态造成一定破坏不说,万一发生意外,管理部门必须出动救援力量全力搜救,造成公共资源的大量浪费。
所以,那些追求疯狂的人们,酿成的疯狂后果,你们又想过吗?
★观点碰撞:到底谁为救援费用买单?
事情发生后,人们在关注救援进展的同时,对于责任在谁、救援费用由谁承担等问题又展开了争论。
主张“驴友”承担救援费用
观点1:在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的情况下,冒然选择前往,伤害了家人,而且既然用了国家资源,就应该承担费用,自担后果。
观点2:我还是支持有偿,擅闯禁地是错误行为,应该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起责任来。
主张以人为本政府买单
观点1:不管是不是非法穿越,毕竟是人,有偿搜救再好,还是要以人为本。
观点2:在中国,有偿搜救制度还很不成熟。公民遇险获得救助,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国民权利!
还有人认为,“有偿救援”会助长“驴友”违规冒险的风气,让他们觉得只要出钱,就有人来搭救,结果是给搜救人员平添风险。
根据我国《旅游法》、《消防法》、以及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规定,旅游遇险者的营救属于政府的应尽之责,是在公共危机事件中所应该履行的义务,因此目前在现实中的营救费用也多由政府来承担,暂时还没有明确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的相关规定。
★责任倒逼之下“疏”之道何在?
2015年,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曾对17名擅自进山探险的驴友作出每人罚款1000元的惩罚,得到舆论的一致支持。1000元也就是象征性惩罚,算不上严厉,倘若罚到肉痛,他们的记性可能更好一些。
虽说驴友遭遇风险后,公共救援的启动应是无条件的,但要求在“禁止区域”内的户外探险者承担相应的救援成本,为自己的任性埋单,不过是权责对等的题中之义,也是一种必要的责任倒逼。
不过,还应该看到,经济惩罚是一种“堵”,对于暗流汹涌的驴友探险市场,完全靠堵并非良策,再怎么警示、惩罚,总会有人置若罔闻,悄悄地来、偷偷地进入禁区,令管理部门防不胜防。
那么,“疏”之道何在?
一些驴友喜爱的探险胜地是否可以应势而为,通过规范操作,既满足驴友探险的欲望,又降低意外的风险?譬如在允许探险的区域推出有偿探险游,规划好相关路线、对参与探险的驴友进行专业培训、保障探险物资供应与技术支持、配备专业向导带队等等,最大程度保障驴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