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期
新婚妻子成植物人,丈夫离婚获支持…你咋看?
新闻内容

“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贫穷还是富裕,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

 

以上,是经典的婚礼誓词。许多新婚小夫妻在说“我愿意”的时候,眼睛里满满都是幸福。

 

只是,说话何其容易,生活又哪有那么多黑白分明的对错。比如,下面这题——

 

长沙90后新婚小夫妻结婚仅四个月,妻子突变成植物人 ,自2014年小浩带着妻子辗转求医却不见起色。2017年,小浩两次向妻子提出离婚,最终法院判其离婚,且每月需支付给小清5000元,尽管小浩每月工资只有2000多元。

 

第一次小浩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离。2018年再起诉,小浩再次起诉请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小浩与小清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是这样作出解释的:在小浩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小清仍处于 " 植物人 " 状态,多家医院均诊断称无治好可能,夫妻之实显然已不存在。且自小清发病至今,小浩及家人一直承担着小清巨额的医疗费用,并承诺将继续承担下去。小浩作为一名 "90" 后、独生子,亦承载着家庭的希望和未来。对于小清与小浩来说,前者最需要的是解决今后的生存问题,后者则是需要一个可以期待的未来。此时,法院若再坚持让小浩维系一桩名存实亡的婚姻有违人性伦理。

 

这个事件本身是悲伤无奈的。但从主流的婚恋观出发,势必舆论会陷入掐架式争论。一边是小伙子还年轻,怎能一辈子这样过下去;一边是婚姻中的责任感,怎能就这样了事。说到底,有的人站队小伙子,有的人站队植物人女子,都是为实证“真善美”,可往往却陷入“双重标准”。

 

来看看网友们的评论吧——

 

▲多数网友理解男方的做法

 

@分手之后你还好么:很难去批判任何一方有什么问题,从现实的角度出发,这个男的选择离婚也是在常理之中

 

@才华横溢何以赞:这个男人是照顾植物人妻子,出钱治疗3年没有好转后才想离婚的,离婚后每个月还要支付5000元!我觉得这个男人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弥漫Zzz:这种情况离婚是正常的,不离婚的是情感和道德志高者才能做到的

 

@阿里赖赖:这婚离得没有毛病 希望加强社会保障制度

 

    ▲也有网友觉得合理不合情

 

    @相当暴躁的仙人球球:结婚时的誓言,不论生老病死,不离不弃什么的,都只是个过场而已。

 

    @红星闪闪的小可爱912:男的果然没良心,要是换过来,那个女的绝对没有这么狠心。

 

    @pursue--dream: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大的学姐万岁万万岁:所以说无论疾病健康都不离不弃,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说的都是狗屁。

评论
其实就像很多网友说的,你没经历过,就很难体会到其中的辛酸与无奈。在键盘上承担责任是轻松,等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说不定就是另外一种标准了。

说到底,婚姻是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的,所谓的承诺和誓言,某种意义上是为渲染氛围,而非一锤定音。所以,我们也不能说,那些离婚的夫妻就不诚心,不懂感情。人本来也是动态的,除却生理状态的衰老变化,人的三观也是流动的,这种时候如若两方不能一起共进,很容易就会在半路上分道扬镳。

当然,如“结婚四个月妻子成植物人”中的丈夫,实际上已经守护4年多,暂且不论看病的花销多少,就从实际中的守护上已经算是不容易。

所以,对于选择离婚的丈夫而言,请不要以那种不切实际的双重标准去苛责。婚姻除却保护女性权益,也保护男性的权益,即然这样就不要说什么“世态炎凉”。

所以,在面对“结婚四个月妻子成植物人”中的离婚丈夫时,我们不应该急着带节奏。而是要以人性为出发点,以生活为着陆点,多方考量,设身处地的去理解这样的结局。我们平常谈到的“现实”,是指那些因小利而忘大义的行为。可对于一个普通家庭的小伙子,已经守护植物人妻子四年,虽说离婚算不上多么正确,但也不应该被说成是“现实”的人。

反过来谈这个事情,如若讲浪漫主义,那么植物人妻子或许也会原谅她的丈夫,并希望她的丈夫有幸福的新生活,而非为照顾自己陷入人生囹圄。说到底,爱与被爱,情感与责任,都是双向的,而非是“我弱我有理”,“万年正确”的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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