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期
稻城亚丁景区实行有偿搜救 你咋看?
新闻内容

这几天,大家应该都注意这条新闻:8月21日,稻城亚丁景区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将禁止一切非法组织团体或个人穿越至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于亚丁景区范围内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户外活动及未按规定线路、区域旅游而发生事故的人员,将采取有偿搜救。按不同区域划分,搜救费用1.5万起。

 

 

根据稻城亚丁景区《关于禁止非法穿越的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因地势复杂、海拔高、缺氧等因素,已造成6人死亡,1人失踪。

 

 

同时,稻城亚丁景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条例》第27条和第34条,禁止一切非法组织团体或个人穿越至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关于有偿搜救,稻城亚丁景区并不是唯一一个实行的。

 

2018年6月1日,中国黄山风景名胜区官网发布《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今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旅游者(含购买门票的)不遵守黄山风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管委会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为什么搜集还要自行承担费用呢?大家需要注意这两个词“非法登山”、“非法穿越”。也就是说,有偿搜救针对的是未按规定线路、区域旅游而发生事故的人员。

 

近几年来,我国各景区非法穿越者增多,户外事故的发生率,节节攀升,迷路、失足、被困、丢命.....成了高频词!而这些事故,几乎每个都是泣血的教训!

 

​2014年国庆期间,14名自贡驴友通过网络邀约,来到稻城亚丁进行徒步穿越。在海拔4000米左右的一处未开发区域(禁止游客穿越区),一名马姓驴友出现高原反应却仍坚持徒步穿越,症状不断加重,一度休克。随后,队员们向景区电话求助,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仍未能挽救这名驴友的生命。

 

​2016年12月25日,康定市公安局贡嘎山派出所接到游客求助电话称,一名江苏籍游客在贡嘎山二号营地附近因身体原因,高反情况严重,需立即救援。派出所迅速组织人员连夜赶赴事发地。​由于当时气温极低,贡嘎山已大雪封山,车辆无法通行,只能靠骑行和步行。在平均海拔4600米的雪线经过两天两夜的搜救,成功找到求助者,经初步检查,人员已无生命体征。

 

​2016年4月19日,山东青岛驴友荆某独自一人来到凉山州木里县,准备徒步穿越洛克线到稻城亚丁。在出发后第一天,就因失足跌落造成骨折,随后又迷路,一直没有回归到主干线上。4月29日,受伤的她终于被民警和村民找到。可由于身体过度虚弱,在医院遗憾去世。

 

为了搜救遇险驴友,当地部门每次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甚至因搜救费用与游客产生纠纷。

 

可是,当景区出台这项有偿搜救的规定后,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提出了质疑↓↓↓

 

赞成方

 

质疑方

 

评论
    亚丁景区在实施有偿搜救时,需要打好制度补丁,对新版制度进行修订,明确“先救人后付款”,接到求救即刻发动搜救,不得在电话里跟遇险人员讨论救援费用问题。以防范遇险人员拒绝搜救,令双方陷入道德困境,杜绝再出现“不付钱就不救人”“先付钱再救人”的恶劣现象,以免因此耽误救援,造成遇险人员死亡悲剧。 

  不要小看这一细节,实际上关系到景区救援责任归属、收费合法性、人道主义等问题,据媒体调查显示,很多人可以接受有偿救援,但不能先给钱才救人,应该将救人放在第一位,而且费用标准不宜由景区制定,最好由物价部门核定。 

  而且,即便在国外,有偿搜救也不是普遍现象,有的国家实施有偿搜救,由政府承担所有费用,有的国家则实施部分有偿搜救,政府、游客分担相关费用,并由社会公益组织、保险公司、野外救助基金等提供相应的补偿。

   可见,对于景区实施有偿搜救制度,公众需要谨慎对待,通过充分广泛的探讨来逐步达成共识,并形成全国统一的制度化,明确救援费用的分担比例,游客需要接受违规罚款等。

    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江德斌  
网友观点
     @股坛好运姐: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为啥还要国家出资??自己作死当然是自己出钱啊

    @信风信风:什么就一万五两万了?搜救不是你们应该做的吗?人命可以用这金钱衡量的吗?动不动就一万五两万,瞧不起人啊?十万起!不还价!~~

    @支红宝:罚钱就是让长记性,这个必须支持,而且标明了部分地区(可能是未开发的危险区域),说明景区开发区域有人受伤,还是免费救援,收费只是针对那些喜欢冒险不听引导的受伤游客。

    @我系一个饿魔:做的好,哪些一天到晚聚众非法登山的驴友,出了事又要人去救,真是服了,这个措施真挺好

    @易水寒1987:尊重生命!我们该做的是尊重出现生命危险的探险者,也要尊重那些用生命去救援的人,你拿命去玩,为什么要别人拿命去救?1.5万?这是对救援者的不尊重,也许可以提到15万,150万,当然,如果你的命不值钱,那就不必要救援人员用自己的命去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