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李凊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 2018-01-23 08:52:32 ) 来源:四川在线

李凊,女,研究生,一级律师,三级心理咨询师。现任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第十、十一届省政协委员、农工党省委委员、四川省监察厅第八届特邀监察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四川省工商局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律师协会理事、成都市律师协会金牛分会副会长、四川省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农工民主党四川省委员会省直综合总支副主委等职,担任成都市成华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区级法律顾问,洪雅县政府、宝兴县政府、什邡市政府法律顾问,还担任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都市烟草公司、四川省机械设计研究院、成都市万贯(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日本第一兴商电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5年,知识面广、思维敏捷、办案能力强,具有全面的综合知识,精通律师业务,具有较高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律师实务水平,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充满爱心,积极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关爱和帮助弱势群体,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994年创办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从2009年起担任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多次获奖。2002年元月四川省司法厅授予“四川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7年3月四川省司法厅授予 “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优秀女法律工作者’”、2008年12月被省政协授予“我为抗震救灾作贡献活动先进个人”、被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授予“抗震救灾优秀党员”、被农工党四川省委授予“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被四川省律协授予“四川省律师行业抗震救灾先进个人”、2010年4月农工民主党四川省委直属工作委员会授予“2009年度优秀党员”、2013年1月被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司法厅授予“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3年4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2012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2013年5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四川省优秀女律师”、2013年12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四川省优秀律师”、2014年9月被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授予“2011—2014年度成都市优秀律师”、2015年4月被农工民主党四川省委授予“优秀基层组织负责人”称号、2016年3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2015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2018年1月,撰写的政协提案《加强法院队伍建设,防止法官流失的建议》被评为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优秀提案。

擅长办理民商事法律事务代理和刑事辩护,熟悉行政法、合同法、房地产开发和产业投资、风险防控等方面业务,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政策及现代商业活动的运营模式,不仅为客户及时有效地处理纷繁复杂的法律纠纷,更能够前瞻性地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由此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编辑:陈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