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勇

http://www.scol.com.cn  (2017-03-03 18:17:01)  来源: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网站  编辑:余普

2016年,我省林业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系统部署下,高位启动“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林业脱贫,技术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卓有成效,林业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民建四川省委一直高度关注我省的林业工作,并通过提案、社情民意等多种形式,积极反映我省林业建设中的问题,助推我省林业工作。2016年,我们提出的《关于野生动物损害补偿问题的提案》提案,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提交的《建议营造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建议将发挥森林资源多功能性作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等信息,得到有关方面采纳。

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推进绿化全川行动。我省近来作出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的重大部署,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作出《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 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绿化全川行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地方财力有限,单靠县级财政、农民及社会投资不足以支持大规模绿化各项行动的开展;二是全省尚没有明确的专项经费支持大规模绿化工作,四川省国土绿化基金会还在筹建之中;三是金融支持政策力度不够,社会资本参与大规模绿化程度不深;四是耕地保有量和大规律绿化需求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建议:一是分类实施好大规模绿化全川各项行动,在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石漠化治理、城市森林公园建设、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通道多彩绿化、绿色家园建设、生态成果保护等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二是省财政设立大规模绿化专项项目资金。对地方财力薄弱、贫困程度深,扶贫攻坚任务重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给予项目倾斜。三是围绕“金融创新”抓投入。建立一个能够有效吸纳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投入国土绿化事业的平台。尽快设立四川省国土绿化基金会,设立统一的绿化投资基金、风险担保基金,以此吸引和撬动社会工商资本参与大规模绿化事业,推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对在大规模绿化中作出突出贡献,带动当地群众脱贫奔康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四是是从政策层面对大规模绿化用地给予保障。省级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在政策上给予支持,适当调减耕地保有量,以用于造林绿化。

二、加快林权流转立法,确保林权制度改革成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权流转日益活跃,林权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流转方式不断创新,推动了林业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但实践中存在林权流转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一是林权流转制度不健全。国有林权流转制度缺失,林权流转未实行登记(备案)生效制度;二是林权流转不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存在“暗箱操作”, 部分林权流转未使用合同格式文本;三是部分县林业主管部门对流转林权的使用监管不到位,对未登记、备案的林权流转信息掌握不够;四是林农利益保障不力,林权流转“面积过大,期限过长,价格过低”。建议:一是制定我省集体林权流转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流转范围,进一步放宽对流转主体的限制,允许工商资本、林业企业流转林地,投资林业,允许公益林在不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前提下依法流转,明确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成果。二是规范流转程序。建立林权流转合同经登记、备案生效制度。三是规范权利义务。加强对林权权利人合法使用、收益等权利的保护, 强调林权权利人履行不得随意采伐林地上的林木、不得随意改变林地用途和改变生态林的性质等义务。四是规范合同文本。鼓励流转双方使用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五是规范管理责任,合理界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林权流转的监管责任,明确不动产登记机关的登记、备案责任。

三、加大政策补助力度,促进现代林业发展。受多种因素特别是财政资金扶持不足的制约,我省一些市州林业产业发展仍然偏慢,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精准扶贫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建议:一是提高特色效益经济林、竹林和木质原料林等造林补助标准。二是加大林地整治补助扶持,将林地高标准整治列入补助范围。三是加大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和林机器械补助,研究制定林机器械补助办法。四是加大对林业产业园区建设的补助。

四、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特色林业产业。一是提质量。提升林产品和林地质量,实现我省由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的转变。二是创品牌、抓特色。这是我省的短板。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大力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珍贵树种用材林、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绿色产业。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 ”我省要充分利用各地资源优势,发展诸如核桃、竹产业等特色产业,加大林业品牌创建扶持,打造我省林产品品牌。三是发展森林康养,建设全国森林康养目的地和森林康养产业大省。